中央电大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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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年11月14日 访问:24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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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金融学专业
(专科起点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原《中国金融学院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结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金融学专业(专科起点本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件 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2、完成本科开放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毕业资格,经审核准以毕业,并且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免修、免考课程视同成绩达标),表明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技术、业务工作的初步能力。
3、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并通过答辩,成绩中等(良-)以上。
4、通过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英语统一测试(北京地区学员)或通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外地学员),或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含其他语种)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反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说服教育仍不悔改,政治审查不合格。
2、在读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警告或一次以上(含一次)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3、外语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
4、开放教育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统设必修课平均成绩未达到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
5、毕业论文未通过答辩或成绩在中等以下(不含良-)。
6、考试作弊。
7、未获得毕业证。
8、未交纳学位申请费。
第三条 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程序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负责审核、汇总其开放教育金融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择优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者名单,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2、每年2月底以前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提供本年度参加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英语统一测试学员的名单,3月份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北京市教委成教处联系报名并于6月组织考试(试题由市教委出,考点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外地学员的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每年举行两次(5月一次,11月一次)。考试命题和评分标准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负责。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负责制卷并组织考试及阅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予以检查指导。
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负责提供毕业论文题目,制定论文评审和答辩标准(参见原《中国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及原《中国金融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评分参考标准》)并监督、指导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审核论文成绩。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负责组织学生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并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和成绩评定工作。
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应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后一个月内将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名单、课程成绩报告单、外语成绩单(或证书)、毕业论文成绩(含答辩成绩)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一并交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会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部门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学位委员会对中央电大提交的学位授予建议名单逐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提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委员会,由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此项工作在中央电大提交学位相关材料后两个月内完成。
第四条 学位名称及学位证书
1、专科起点本科金融学专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2、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由中央电大负责。
3、学位证书是一次性证件,如有遗失只补发相应的证明。
第五条 学位申请及学位英语测试费
1、收费标准
(1)学位申请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收取的费用暂定为每人400元,以后可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报经有关收费部门批准。
(2)学位证书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收取的费用暂定为每人20元。
(3)英语测试费:参加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英语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按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收取的参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英语水平测试的费用暂定为每人30元。
2、收费方法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代收学位申请费、证书费及英语测试费,并分别于提交学位申请者名单及参加英语水平测者名单时按协议比例将有关费用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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