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人物:鲁迅一生挣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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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年8月17日 访问:3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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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在语文课上学习鲁迅。老师说:“鲁迅像奶牛一样,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鲁迅虽然生活简朴,却节省很多钱支援革命。
那么鲁迅一生究竟挣了多少钱呢?
我庆幸“十年浩劫”没有白过,收获之一就是算清了鲁迅24年8000多天的账。他的钱来自下列四方面:
公务员收入
民国一成立,鲁迅就应蔡元培之召,担任教育部公务员,时间长达14年之多;这是鲁迅在北京时期的正式职业。他的名义收入如下:1912年5—7月,每月津贴60银洋;8、9月,每月半俸 125银洋;10月后定薪俸220银洋;1913年2月后薪俸240银洋,12月后仅有九成即216银洋;1914年8月薪俸增为280银洋;1916年3月后增为 300银洋。1924年1月(民国十三年一月)重缮之《社会教育司职员表》载有周树人应得四等三级“年功加俸”360银洋。但是20年代以后教育部经常拖欠,实发三分之二即平均月付200银洋左右。
教学收入
五四以后鲁迅除了供职教育部以外,还在北京的八所学校兼课,时间长达6年(1920~1926)。1920年8月接受北京大学蔡元培校长聘请,兼任北大国文系讲师,同时又兼任高等师范等校讲师,每周各一小时,讲课费每月共60大洋左右。其间他去西安讲学一个暑期,得讲课费400元大洋。1926年8月鲁迅离开北京赴厦门大学,由林语堂推荐专任厦大国学院研究教授,月薪国币400元;1927年2月,鲁迅在广州中山大学受聘担任文学系主任兼教务主任,月薪国币500元。
大学院特约撰述员收入
1927年12月到1931年12月,由蔡元培推荐,鲁迅受聘为“大学院”特约撰述员,得月薪300元大洋(1929年1月起《鲁迅日记》中改称为“教育部编译费”,实质上是一回事)。定期支付49个月之久,未曾拖欠,共计14700元大洋,折合黄金490两。
写作、翻译和编辑收入
1907年曾有《人之历史》等论文在 东京《河南》杂志发表,稿酬约为千字2元。但是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字是义务的,不领稿酬。晚年在上海生活时期,“卖文为生”也就是作为自由职业者,依靠版税、稿酬和编辑费生活。一开始北新书局每月支付给鲁迅的版税是国币100元和《奔流》杂志编辑费100元;他在报刊发表文章的稿酬为千字3.5元,鲁迅每月收入至少500元,生活比在北京时宽裕得多。
统计总收入
1912年春——1926年夏鲁迅在北京期间,共收入银洋41024元1角(其中1922年日记残缺,为估计数),月平均245元;
1926年夏——1927年秋鲁迅在厦门和广州期间整一年,共收入教学费国币5000元,月平均417元;
1927年秋——1936年在上海期间,他共收入国币(法币)70142元4角5分,月平均674元。
那么,按照实际购买力计算,鲁迅24年的收入相当于今天人民币多少钱呢?根据历史的资料换算,1912年一块银洋约合今40元, 1927年1元“国币”约合今35元;1936年1元法币约合今30元。
鲁迅前期(北京时期)是以公务员职业为主,14年的收入相当于今164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9000多元;中间(厦门广州时期)1年专任大学教授,年收入相当于今17万5000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1万4000多元;后期(上海时期)完全是自由撰稿人的身分,9年收入相当于今210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2万元以上。从公务员到自由撰稿人,他完全依靠自己挣来足够的钱,超越“官”的威势、 摆脱“商”的羁绊。值得注意的是,他作为自由撰稿人的年收入,超过他作为公务员年收入的两倍。钱,是他坚持“韧性战斗”的经济基础。然而,他有了那么多的金钱之后,却丝毫不为金钱所动,而始终保持勤俭奋斗的本色。我在牛棚里算清了鲁迅一生的经济账目,才睁开眼睛看清:离开了钱的鲁迅,不是完整的鲁迅,更不是真正的鲁迅。
鲁迅一生总收入相当于今392万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中间阶层”即社会中坚,他受之无愧。从 “而立之年”以后的24年间,平均每年16万多元、每月9千到2万元的收入,充分保障了他在北京四合院和上海石库门楼房的写作环境。在残酷无情的法西斯文化围剿之中,鲁迅能够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坚持了他的自由思考和独立人格。这使他永远成为文化人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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