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教学奖:北大6个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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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年8月12日 访问:2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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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0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北大6个一等奖居高校首位
日前,记者从国家教育部获悉,在刚刚完成的国家级教学成果选优评估中,北京大学教师共获得特等奖一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18个。一、二等奖获奖项目位居全国高校首位。
这次评奖共设特等奖三项,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大学和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六位教师完成的《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开展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获得该奖。 一等奖共59项。二等奖共537项,北大教师获奖的18个项目中的《创新型地质人才培养模式与培养方案的研究与实践》是北京大学、南京大学、西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五位教师联合完成的。
作为我国教育领域中唯一的国家级奖励,4年一评的教学成果奖是高校关注的焦点。截至2005年1月底,全国各地向教育部推荐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共1885项,数量超过以往任何一届。教育部奖励办公室对各地的推荐成果进行审核后,初审合格项目共1873项。自今年4月中旬开始,到6月中旬结束,历时两个多月,项目完成人员逐一答辩,共评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候选项目537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候选项目60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候选项目3项。
教育部高教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集中反映了这几年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是我国高教战线的广大教师呕心沥血、富于创造性的劳动结晶。同时,公开答辩、多轮评审的机制,既体现了国家奖的严肃性、科学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又有利于广大教师更加重视教学改革和互相学习与互相提高。
在全国开展教学成果奖励活动是党和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党和国家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体现。1994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标志着教学成果奖成为我国教育领域中唯一的一项国家级奖励,每4年评一次。教育部从1989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活动,今年是第五届。这项工作对于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战线的一个品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同于国家科技奖励,都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条例设立的国家级奖项。本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的发展阶段以来的第一次评奖,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目前已将成果名单公布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网站(www.jxcg.edu.cn)上。自公布之日起15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电话:010-66096713)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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